帳號命名原則 (2007/03/07 中心會議修正通過) 1. 帳號必須由小寫英文字母a-z或阿拉伯數字0-9所組成。 2. 帳號第一個字元必須為英文字母 3. 帳號長度需符合系統規定 4. 個人帳號以符合姓名代表性為原則,例如使用姓名縮寫,或是英文名加上姓氏。 外文姓名拼音可參考外交部領事局網頁資料 http://www.boca.gov.tw 以下範例僅供參考 範例:王小明 siao-ming wang 參考命名方式: smwang、siaomingwang、davidwang 5. 不可包含不雅文字 6. 不可與學校既有帳號命名方式重複 7. 本中心保有帳號命名審核權